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電磁兼容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
1范圍
本文件是CNAS根據電磁兼容(EMC)檢測領域的專業特點制定的特定領域應用 說明,適用于電磁兼容檢測領域。本文件主要是針對實驗室質量和能力要求所做出的 進一步說明,內容不包含環境保護和**方面的內容。對在非固定場所進行的檢測活 動,應參照CNAS-CL01-G00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非固定場所檢測活 動中的應用說明》的相關要求。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4通用要求
5結構要求
6資源要求
6.2人員
6.2.2實驗室檢測人員應具有相關專業的學歷背景,非相關專業應具備同等能力,具 有相應的電磁兼容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并且具有相關的實踐經驗,其中具有相關領 域3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不低于50%。檢測人員應經過必要的本領域培訓和考核, 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同時應滿足特殊檢測領域(例如:醫療檢測領域)中對人員的 相關要求。
技術負責人應具有5年以上的檢測技術工作經歷。
授權簽字人在檢測人員要求基礎上,應具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術職 稱或同等能力,且從事相關領域檢測工作至少5年,并熟悉授權簽字范圍內的標準。 6.2.5檢測實驗室應保存所有在職人員的相關記錄,記錄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身份信息、 學歷和專業、培訓記錄、工作經歷(履歷)、聘用時冋、崗位(或工作范圍)及變化 情況、離職信息、工作表現等。記錄保存年限應符合CNAS-CL01-G001:2018中的相 關規定。
6.3設施和環境條件
6.3.1根據所申請認可的業務范圍和相應標準,除非方法標準有特殊要求,實驗室應 具備滿足相應指標要求的試驗場所:
一輻射騷擾檢測應具備開闊試驗場或半電波暗室或全電波暗室;
-騷擾功率檢測應具備屏蔽室;
-輻射抗擾度檢測應具備開闊試驗場或電波暗室或混響室(混波室)或橫電磁波 室(TEM或GTEM小室)等;
一燈具輻射發射檢測應具備大環天線系統(LLAS);
**線檢測應具備開闊試驗場或電波暗室或空口性能(OTA)暗室。
a) 開闊試驗場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開闊試驗場應滿足GB/T 6113.104《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 規范第1-4部分: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輻射騷擾測量用天線和試驗場地》 中有關開闊試驗場地物理特性、電特性和場地有效性的要求。
b) 半電波暗室或全電波暗室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進行輻射騷擾測試時,半電波暗室或全電波暗室的場地電性能和有效性應滿足 GB/T6113.104《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第1-4部分:無線電 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輻射騷擾測量用天線和試驗場地》標準要求;
-進行頻率在1 GHz以下的檢測時,應按照GB/T 6113.104規定的場地確認方 法,至少每3-5年對歸一化場地衰減進行測量驗證,并保證歸一化場地衰減滿足±4 dB 范圍內;
—進行頻率在1 GHz以上的檢測時,應按照GB/T 6113.104規定的場地確認方 法,所得到的場地電壓駐波比應滿足SvswrmbW 6dB;
-屏蔽效能應滿足屏蔽室屏蔽效能及相關標準的要求,并在1 GHz?6 GHz (或 18 GHz)頻率范圍內滿足屏蔽效能> 80 dB;
一進行汽車零部件發射測試時,半電波暗室應按照GB/T 18655《車輛、船和內 燃機無線電騷擾特性用于保護車載接收機的限值和測量方法》標準要求進行ALSE 性能確認;
-進行輻射雜散測試時,全電波暗室應按照YD/T1483《無線電設備雜散發射技 術要求和測量方法》規定的場地確認方法,全頻段歸一化場地衰減的偏差在土4dB范 圍內;
一進行輻射抗擾度測試時,電波暗室內的測試平面場分布均勻性應滿足GB/T 17626.3的要求,并定期檢查、確認;
-進行汽車零部件輻射抗擾度測試時,按照GB/T 33014.2-2016《道路車輛電 氣/電子部件對窄帶輻射電磁能的抗擾性試驗方法第2部分:電波暗室法》標準要求, 使用前向功率作為替代法場強的標定和試驗的基準參數;
一進行汽車整車輻射抗擾度測試時,電波暗室內的測試平面場分布均勻性應滿足 GB/T 33012.2O
c) 屏蔽室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屏蔽室的屏蔽效能應能達到:
頻率范圍 屏蔽效能
0.014 MHz~1 MHz >60 dB
1 MHz-1000 MHz >90 dB
-屏蔽室的屏蔽效能至少每3?5年進行測量驗證;
一電源進線對屏蔽室金屬壁的絕緣電阻及導線與導線之間的絕緣電阻應大于2 MQ,依據標準GB/T 16895.23《低壓電氣裝置 第6部分:檢驗》;
-屏蔽室的接地電阻應小于4 Q,依據標準GB/T 16895.23《低壓電氣裝置 第 6部分:檢驗》。
d) 橫電磁波室(TEM或GTEM小室)應滿足以下要求:
-橫電磁波室(TEM或GTEM小室)應滿足GB/T 17626.20《電磁兼容試驗 和測量技術橫電磁波(TEM)波導中的發射和抗擾度試驗》。
e) 混響室(混波室)應滿足以下要求:
—混響室(混波室)應滿足GB/T 17626.21《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混波室 試驗方法》標準要求。
f) 專用電子、電氣和機電設備及系統電磁兼容檢測的測試場地應滿足以下要求:
-電磁兼容試驗在屏蔽室內進行時,屏蔽室尺寸應足夠大,以滿足GJB151B或 GJB 8848的要求。當在屏蔽室內進行輻射發射和輻射敏感度測試時,屏蔽室內壁應敷 設射頻吸波材料,即要求釆用局部安裝吸波材料的屏蔽室(滿足GJB 151B規定的要 求)或電波暗室;
-現場試驗場地應選擇周圍開闊的場地,受試設備或系統周邊不應有高大建筑物 和其它物體?,F場試驗場地情況和電磁環境電平應在試驗報告中記錄;
一進行電磁發射試驗時,電磁環境電平應比規定的限值至少低6dB。當在現場試 驗場地或外場進行試驗時,若不能滿足此條件,應在電磁環境電平處于*低點的時間 和條件下進行,識別并記錄環境中存在的電磁干擾背景信號,并評估其對試驗結果的 影響。
g) 大環天線系統(LLAS)應滿足以下要求:
-進行燈具輻射騷擾測試時,大環天線系統(LLAS)應滿足GB/T6113.104《無 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第1-4部分: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 備輻射騷擾測量用天線和試驗場地》標準要求。
h) 空口性能(OTA)暗室應滿足以下要求:
-進行天線測試時,空口性能(OTA)暗室應滿足YD/T 1484.1《無線終端空間 射頻輻射功率和接收機性能測量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標準要求。
6.4設備
6.4.1實驗室應配置正確開展EMC檢測活動所需要的設備,參照附錄A~S。
6.4.5實驗室的檢測儀器設備和輔助設備的測量準確度或測量不確定度應滿足GB/T 6113.101?104、106系列標準、GB/T 17626系列標準等所申請認可的檢測對象(檢 測能力)及相應檢測標準的要求。
6.4.7實驗室宜參照附錄A~S表格中的計量要求和校準周期,制定校準方案。
6.4.11對于影響測量結果的關鍵設備應確保其校準數據中包含的參考值或修正因子 得到適當的更新和應用,包括測量接收機、人工電源網絡(AMN)、不對稱人工網絡
(AAN)、標準天線、接收天線、電場探頭、高阻抗電壓探頭、電流探頭、預置放大 器、脈沖限幅器、功率吸收鉗、發射測試用耦合去耦網絡(CDNE)、磁場感應線圈 等。